上海农药研究所公司 上海农药研究所代理 上海农药研究所**代理 上海农药研究所总代理
上海市农药研究所有限公司建于1963年,是中国头个建立的农药专业研究所。主要从事化学农药、生物农药、农药剂型的研发;农药、化肥质量检测;农产品、食品质量检测;农药登记药效试验;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农药登记环境**评价试验;农药标准物质研制等工作。
公司从1979年开始从事农药行业的检验检测工作,曾是上海市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上海市化工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农药站、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农药检验室、上海公益计量公正行(食用农副产品农药含量公正计量站)等权威检验机构的挂靠单位,目前是中国上海测试中心农药行业测试点的挂靠单位。
公司于1995年经国家科技部批准,成为化工部上海生物化学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南方农药创制中心上海基地的依托单位,先后开发了150多项科研成果,其中90多项已投入工业化生产(包括20余项中间体),主要品种有:三唑酮、井冈霉素、浏阳霉素、阿维菌素、生物法生产丙烯酰胺、氰戊菊酯、吡虫啉、快杀稗、敌鼠隆、草除净、烟酰胺等。至今共申请了国内外发明**155项,获国家、部和省市级科技进步奖54项,并承担和完成了10多项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我司还主持中国农药界专业杂志《世界农药》的编辑和发行工作。
公司于1995年通过了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2001年获得中国农业部农药登记药效试验单位资质,2005年通过了CNAS农药产品和农药残留检测认可, 2010年获得中国农业部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资质, 2012年通过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2014年分别荣获中国农业部农药登记环境毒理试验单位资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绿色食品检测机构资质、上海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资质,2015年分别获得农业部农产品质量**中心的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资质、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有机食品检测机构资质。
公正性声明
上海市农药研究所有限公司(简称SPRI)为保证工作的公正性,独立性、客观性、诚实性,特声明如下:
1、严格按照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10:201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本公司于2016年1月1日颁布的E版《质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的要求,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保证检测结果公正、科学、准确。
2、检测工作不受上级和外界压力,内部组织之外及本公司各级行政领导和部门不得干涉检测工作,不给员工施加经济和财务上的任何压力,防止商业贿赂。
3、避免卷入任何可能会导致降低公正性的**行为,工作人员不从事承检产品范围内的技术研究、设计及制造或其它有损于客户利益的活动,对所有的客户都保证有高质量的服务。
4、确保管理人员及检测的数量、素质与所承担的工作相适应,并配备相应的试验设施、仪器设备和试验材料,保证试验项目及时、正常进行。
5、确保与检测结果有影响的所有人员能够按规定程序和方法进行有效的工作,并对人员的知识面、能力、技术水平和工作经验等素质要求做出规定,通过各种手段及培训等加以保持和提高,以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可靠,使客户或其委托人满意。
6、对在检测活动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各类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含**权),保障客户的利益不受损失,与检测无关的人员不得接触有关资料和信息。不泄露和擅自引用客户的技术资料及监测结果。
7、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8、新聘用的工作人员,在两年内不得从事曾与他(她)有利益关系企业产品的检测或评价工作。
9、公司法人为SPRI从事的检测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对违反本声明的工作人员将给予处分直至从SPRI除名。
本公司网站所展示销售的产品仅供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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